2005年5月8日

布什的减税政策是给富人好处,还是相反?

尽管没有任何实际数据的支持,左派们还是在喋喋不休地唠叨说布什减税政策是给富人减税给穷人加税。

美国财政部的一份统计和分析报告(注一)却说明事实恰恰相反。布什的减税政策其实是加重了收入高的家庭的税务负担。


这份报告估计了有减税政策和没有减税政策的情况下各个收入档次的家庭的税收比例:

[括号里是他们的净收入占国民总收入的比例]

有减税政策时的税赋所占比例 --> 无减税政策时的税赋所占比例
1%的高收入者 33.1 [16.5] --> 32.3 [16.5]
5%的高收入者 54.1 [31.0] --> 51.7 [31.0]
10%的高收入者 65.8 [42.1] --> 63.6 [42.1]
25%的高收入者 83.6 [64.7] --> 82.4 [64.7]
50%的高收入者 96.4 [86.1] --> 95.9 [86.1]
50%的低收入者 3.6 [13.9] --> 4.1 [13.9]

从上面的表格数据可以看出,对于收入高于中线的家庭,他们所交的收入税占总税收的比例比减税政策实行前反而是增加了。并且,收入越高,税务负担增加地越多。特别是,5%的高收入者缴纳了54.1%的税收总额;比以前增加了2.4个百分点;而他们的总收入只占美国全民收入的31%。

这份报告指出,50%的低收入者的平均税率降低了27%,而1%的高收入者的税率只降低了13%。该报告中还列出了从1990年到2002年以来各个收入档次的税赋所占比例的变化情况:低收入者的税收负担越来越轻,高收入者的负担逐年加重,形成了明显的趋势。

从上面的表格可以看出来,收入高于中线的家庭基本上已经承担了全部的美国税收负担(一个天文数字)。另外50%的低收入家庭则基本上不用纳税。

事实上,在美国的民主政治环境下,任何的政治家很难会提出让高收入者的减税(或增税)幅度大于(或小于)低收入者的方案。这等于宣判结束该政治家的政治生命。由此长期积累下来的结果必然是,高收入者的税率越来越高,低收入者的税率越来越低。本文提到的这篇报告正是说明了这个现象。

当然,不管共和党的总统提出任何的税收改革方案,即使对低收入者再有利,左派的政治骗子们和主流媒体的传声筒也会把它宣扬成罪恶的资产阶级剥削贫苦人民的新企图。美国财政部的这份报告,主流媒体是不会报道的。

左派的政治骗子们能够上台的唯一途径,就是和共产党一样的:欺骗,利用收入稍低的选民,煽动社会分化,激起种群矛盾和冲突,用相对高收入者口袋里面的钞票来收买收入稍低的选民,用别人的钱为自己买选票。左派是现代文明社会的毒瘤。

10 条评论:

今评员 说...

不是开玩笑,美国风格的大多数穷人的生活标准是:一辆或多辆汽车(75%,30%),一台或多台彩色电视机(97%,50%),一套3间卧室的房子(46%),空调(76%)。详情看这篇英文文章.

kwei 说...
此评论已被博客管理员删除。
kwei 说...

有些字?出?
?移?http://2824.blogspot.com/2004/11/blog-post.html#comments

匿名 说...

REPOST of 2nd comment in GB code:

At 6:06 PM, kwei said...
谢谢你到我的blog来留言,虽然你只quote了我一句话,不过我也就你这篇简单找了点资料,也可以参考看看。

美国财政部这份报告仅以个人所得税(individual income tax)作分析,与实际税赋负担还有一段距离,如果加上了薪资所得税(payroll tax),高收入群的负担并没有到这里所说那麽高的比例。从Tax Policy Center这里加一加,前 12.2% 高收入群负担 56.4%,还比 10%/63.6% 少。

另外考虑贫富差距加大的状况下,你也提到了从1990到2000的变化,高所得群的负担比例增加有一部份是反映其收入的增加,从2001年起的减税方案并不足以代表他在这个趋势下所发挥的效用,事实上还不到1990-1995年低收入户从5.8降到4.6的降幅。

而且最大的问题在於减税方案实施後,不论所得高低,多少都有减轻负担,所以比例的变化并不是说高所得群必须负担更多的金额,而是相对减少的比例不如低所得群。但是重点来了,这些减少的金额在各群组的分母数大不相同。低所得群的减税收益要在50%的户口数上分担,而高所得群则是在 1%的户口里享用。所以比较每单位减税前後的收入增加比例,前百分之一的人享受到 4.6% 的税後收入增加,比在收入中位数的人口(Middle 20 percent)所增加的 2.6% 还多出许多,更不用说实际金额多达约五十倍。
(主要参考center on budget and policy priority依据国会预算办公室的资料的回应)

减轻税赋并不是什麽糟糕的事,「也许」(非常大的也许)减轻高所得税赋,如布希政府一开始所宣称,能够刺激投资,但是要选择性地说他对低收入户比对高所得者有利,那就是在硬凹了。

今评员 说...

REPOST of the 4th post:

>>与实际税赋负担还有一段距离,如果加上了薪资所得税

Payroll tax (PT)怎能加到IIT上面呢?PT中的联邦税就是IIT中的联邦税,不是相加的关系。PT中的州税和地方税不在我们讨论的主题,布什的减税方案,之内。PT中的SST和MT同样也不在我们讨论的主题之内,且,他们都没有变化,因此没有影响我的结论。


>> 从Tax Policy Center这里加一加,前 12.2% 高收入群负担 56.4%,还比 10%/63.6% 少。

你这把PT的56.4%IIT的63.6%相比,是把果和橙子放在一起讲。如果要比较的话,关键是要比较这个百分比的前变化情况。也就是说:我的原文中的按照IIT的结果:
10%的高收入者 65.8 [42.1] --> 63.6 [42.1]
按照PT算,前两者比较,是变大还是变小了。

>>高所得群的负担比例增加有一部份是反映其收入的增加

这需要有具数字支持:前10%收入金额(不是户口数)所交的税款和50%收入金额所交的税款总税款的比例变化。我没有看到。


>>但是重点来了,这些减少的金额在各群组的分母数大不相同。低所得群的减税收益要在50%的户口数上分担,而高所得群则是在 1%的户口里享用。所以比较每单位减税前後的收入增加比例,前百分之一的人享受到 4.6% 的税後收入增加

这算法怪,是纯政治性的。你的潜在原则是,每家每户,不管收入多少,都应该享有相同的减税幅度。这是典型的左派政治论点。从常识来看,税收当然是应该根收入多少来算,而不是户头来算。

从纯统计角度,即使要按照你的表面原则,我们所要计算的也该是:减税收益除以户口数(即单户减税收益,或单户税款总国税的比例)的前变化,而不是单户减税收益的比较。前10%户口所交的税多,他们的单户减税收益显得多。但是如果我们比较单户税款总国税的比例的变化,其结果一定是前10%户口的变化要比50%来的小。

>>但是要选择性地说他对低收入户比对高所得者有利,那就是在硬凹了。

还是让数字说话。

匿名 说...

copied from here


前半部份我没有找到相同方式的列表,不好比较也没法回应,你如果有找到欢迎分享。


我没说过税赋应以户头计,而我提出来的也是单户(或说每缴税单位)的减税收益,不知道你哪里误会了。我的确认为至少得享有相同的减税幅度,是就其收入的百分比言,并非「不管收入多少」。我想我们的看法还是有基本的差异,你着重於每个人「对国家的贡献」,所以你觉得高收入群比重增加,而推论对他们是不利的,但是总税款其实是减少的,而从个人的负担来看,高收入群税款减少其收入的比例是比较多的,在我看来是违反了累进税率的精神。这好像又得涉到对国家功能的定义,至於要抬举我是左派,那就不必了。

今评员 说...

关单户减税收益的问题,我前面的表达("都应该享有相同的减税幅度")有点不清楚。更清楚的说法应当是“单户税款总国税的比例”的前变化。你要做除法,也只能这样算,而不是算没有定义的什“单户减税收益”。

税收的目的是什,不是对国家的贡献?税法的目的是什?不是调节对国家的贡献比例,而是惩罚高收入,让他们难受?

累进税率什时候成了税法的通行精神了?单一税率就不好?

匿名 说...

“他为富人牟幸福、呼儿嗨哟、他是富人的大救星”,这三岁小儿都知道,也要辩护?藕真服了U了

今评员 说...

可怜的左派宣传受害者。

匿名 说...

应该说对哪种人更加有利,受益更多。当然从政策的好坏来看,应该是对大多数人有好处才行。